2018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或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新增甲醛的迁移限制,释放限制以及含量限制。
甲醛(CAS号:50-00-0),常用于地板,地毯,胶水,粘合剂,玩具,复合木制品,纺织品,家具等。长期接触甲醛,可能引发白血病、癌症、脑瘤、胎儿畸形、障碍性贫血、肺气肿、呼吸综合症等致命性疾病。
根据该草案,玩具安全指令的附件二附录C中新增以下内容:
物质
|
CAS号
|
限值
|
甲醛
|
50-00-0
|
甲醛迁移量: 1.5 mg/l(聚合物材料)
甲醛释放量:0.1 ml/m3(树脂粘合木材料)
甲醛含量: 30 mg/kg(纺织材料)
甲醛含量: 30 mg/kg(皮革材料)
甲醛含量: 30 mg/kg(纸制材料)
甲醛含量: 10 mg/kg(水基材料)
|
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附录C规范了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入口中的玩具中化学物质的要求,因此此次新增的甲醛的限制也仅适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玩具的可入口部件。
中纺瑞提醒相关企业,时刻关注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动态,明确具体要求和豁免情况,不盲目进行应对。
华测瑞欧将持续关注欧盟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动态,并进行及时的解读和分析,以期向企业传递最新法规资讯,帮助做好及时的应对。
更多资讯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07583
邮件投递:chenming@reach24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