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资讯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02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利的经济属性、公共属性和生态属性,依法妥当处理涉及确权、交易、担保以及执行的相关民事纠纷,碳相关权利将被赋予法律属性。
11月2日,商务部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考核评价办法》中设置了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五大类一级指标,“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其中在“绿色发展”一级指标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2项负向二级指标,要求报告期内国家级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需要控制在4%、园区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需要控制在3%。同日,商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加大碳达峰相关指标在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等,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试,推进绿色制造、绿色低碳运输、绿色低碳技术发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序绿色转型。
2021年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2021年版新增石油焦、氟化氢、双酚A等47种“双高”产品,丁二酸等35项“双高”产品的除外工艺和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
二、地方资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促进江苏省电力和化工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化管理。11月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力和化工行业碳排放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电力和化工行业碳排放重点单位温室气体监测及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11月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圳拟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及企业,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计划到2025年完成首批试点项目建设与验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11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石油国际合作论坛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启军宣布,中国石油将力争在2025年左右实现碳达峰,2035年外供绿色零碳能源超过自身消耗的化石能源,2050年左右实现“近零”排放。
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表示,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推出将发挥政策示范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充分地认识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向企业和公众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循环经济等理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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