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资讯
2021年12月14日,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实施绿色低碳金融战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开发银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的绿色贷款占信贷资产比重较2020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绿色贷款占信贷资产比重达到30%左右,2030年前实现集团投融资与自身运营碳排放“双达峰”;2060年前实现集团投融资与自身运营碳排放“双中和”。
12月22日,工信部发布《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计划中的标准均为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标准。《计划》将重点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基础通用、核算核查、技术与装备类等标准。《计划》中显示将制修订标准110项,其中核算核查相关标准占比最大,达到35项。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运行平稳。根据今年1月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截至12月22日,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4亿吨,累计成交额58.02亿元。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环资工作会议,会议中指出: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既不能搞“碳冲锋”,又不能搞运动式“减碳”。高水平做好节能工作,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大力推进环资工作法制建设。加快推动修订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研究,开展碳中和专项立法研究。
二、地方资讯
宁波市发布《宁波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五项主要目标:
1.关键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
2.高能级平台体系基本建成。建设市级各类创新载体5家以上,争创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2家。
3.企业创新主体加速培育。新增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
4.创新人才团队竞相汇聚。引进培育绿色低碳相关领域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0名以上、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30名以上。
5.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建设以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题的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2家,绿色低碳高新区1-2家。
12月24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石化行业新(扩)建项目碳排放核算、评价和分析的方法。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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