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商会工作>>要闻

22家应诉企业初裁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文档日期:2005年02月02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4年6月17日,欧委会应国内产业申请,对我出口的化纤布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87亿美元,是欧盟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倾销案件。6月18日,我会在绍兴召开了本案的应诉工作会议,经过会后的协调和动员,共有56家企业应诉并先后递交了出口商问卷。7月29日,欧盟确定了7家抽样企业。从10月中旬到11月上旬,欧委会对7家抽样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5年1月27日,欧盟相继就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做出了初裁披露,截止到2月1日,全部56家应诉企业中,有54家企业已经收到欧委会的确认,其中有22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意味着欧委会将采用应诉企业自身提交的数据计算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为企业取得有利的结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中国纺织企业首次大规模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这表明相当多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是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是应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的。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欧盟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我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也存在要求过于苛刻,甚至仅凭微小瑕疵否定我部分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作法,对此我们表示遗憾,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正在积极准备抗辩材料,提出各自的评论意见,以期获得更好的结果。
    此外,我会已经代表应诉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提出无损害抗辩,我们认为中国生产的化纤布与欧盟境内生产的化纤布不存在相互竞争关系,所谓欧盟产业受到的损害与欧元大幅度升值、欧盟产业市场战略转移以及下游产业外移等诸多因素有关。同时,欧盟限制中国化纤布的进口更大程度上会有损于欧盟服装产业的利益。
    我们希望欧盟委员会能够本着公平、务实的原则,对本案作出公正的裁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