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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简报

文档日期:2005年02月04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5年1月31日至2月1日,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牵头组织的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我会王沈阳会长、姜哲副会长、张锡安副秘书长以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香港纺织业联会、香港纺织商会和32家各类型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的代表共80余人出席了会议(名单附后)。商务部外贸司鲁建华司长、包玲处长、外资司胡天侠副处长到会指导。会议由我会姜哲副会长主持。
    鲁建华司长向与会代表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商务部领导对纺织品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介绍了当前纺织品贸易形势、国外对我设限最新动向以及近期商务部应对工作情况。鲁司长指出,只要有利于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平稳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解决量增价跌问题和缓解国外设限压力,对行业达成共识的协调自律办法,政府将给予必要的行政支持。鲁司长指出,纺织商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希望商会牵头,会同其他相关行业组织,切实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商务部对此寄予厚望。鲁司长还简要介绍了即将出台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
    王沈阳会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纺织商会受商务部委托、牵头组织召开这次联席会议的有关情况,并介绍了在商务部直接领导下,我会近期在纺织品出口应对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王会长指出,当前国际上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设限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尽快研究制定能为大多数企业接受的行业协调自律办法。从过去两年毛巾对日本出口的经验来看,行业自律是可行的、有效的。去年以来,我会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类企业的意见,并多次组团出国游说和交涉,现在商会的关注对象和协调范围,已不局限于会员企业,而是扩展到整个中国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在应对工作中,商会无意揽权,也不要政府拨款或企业赞助,而是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为行业的长远发展服务。
    王会长介绍了我会根据行业的意见,按照自愿、民主、公开、公平、有效、便利、服务的原则,起草《敏感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协议(讨论稿)》的有关情况。王会长强调,《自律协议》及相关的四个方案一开始不可能很完善,商会愿意进一步听取企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与会代表就当前纺织品贸易形势、纺织品出口应对机制和我会提交的《敏感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协议(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意见主要集中如下:
    一、当前纺织品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迫切需要行业协调自律;
    二、去年以来,商务部、商会组织了多次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尤其是2004年12月在杭州会议上,行业已经就出口协调自律问题达成共识,签署了呼吁书,并选举产生了敏感纺织品出口协调委员会,现在应该尽快出台具体措施,希望得到政府的行政支持;
    三、制定敏感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四、对敏感纺织品出口实施最低限价;
    五、尽快建立和完善纺织品出口监测预警机制;
    六、绝大部分企业认为,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实质就是数量限制,因此对国外特保设限商品,应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数量调控,但部分行业组织和企业对数量调控提出了异议;
    七、政府应加大对外谈判力度,为中国企业争取最大利益;
    八、商会在出口应对和行业协调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为中国纺织服装出口行业的代表,今后应继续积极发挥行业主导作用。
    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达成重要共识。会议通过了《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决议》(附后),原则同意相关商品出口协调委员会尽快就行业自律研究制定实施细则。37家与会单位中,除2家企业提前离会外,全部在决议上签字。
    会议决定,建立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机制,由我会牵头,会同其他相关行业组织,尽快确定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讨纺织品出口应对问题。
    会议决定,进一步充实完善现有的敏感纺织品出口协调委员会,加强代表性,有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可推荐、自荐协调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单位,尽快使协调委员会投入实际运作。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当前国际纺织品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中国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应以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为重,团结一致,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互律,共同维护出口秩序,促进纺织品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1、《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决议》
    2、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与会单位名单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5年2月3日
附件一
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决议

    2005年1月31日至2月1日,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香港纺织业联会、香港纺织商会及32家各类型纺织服装出口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商务部外贸司鲁建华司长、包玲处长、外资司胡天侠副处长到会指导。鲁司长在会上介绍了国内外纺织品贸易最新情况。会上,会议代表就当前纺织品出口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达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讨论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提交会议的《敏感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协议》,原则同意相关商品出口协调委员会尽快就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价格协调、出口监测和预警等行业自律措施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国外已经提出磋商要求的商品,建议相关商品出口协调委员会对出口数量进行控制,对国外已受理但尚未提出磋商要求的商品出口数量调控问题,建议由相关商品出口协调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并视形势变化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会议呼吁商务部积极对外交涉,与对我实施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的进口国就相关商品的数量问题进行磋商,为中国纺织品出口争取最大的市场份额,并从贸易的真实和维护企业利益出发,考虑双边贸易数据交换问题。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当前国际纺织品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中国纺织服装出口行业应以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为重,团结一致,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互律,共同维护出口秩序,促进纺织品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出席单位
                                   2005年2月1日
附件二
纺织品出口应对联席会议出席单位名单

1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3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4  香港纺织业联会
5  香港纺织商会
6  香港内衣联会
7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9  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 山东绮丽集团公司
11 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12 北京市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3 宝佳制衣(北京)有限公司
14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公司
15 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17 上海飞马进出口有限公司
1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公司
19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1 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江苏亚达服装厂
23 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24 江西省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5 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青岛南南有限公司
2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8 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
29 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深圳华丝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1 佛山市南海No.1实业有限公司
32 溢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33 天生集团体育用品公司
34 联泰控股有限公司
35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
36 新马内衣有限公司
37 福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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