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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上诉法院裁定美商务部目前不能对我进行反补贴调查

文档日期:2011年12月22日 | 作者:信息部 | 文档来源:商务部

美国时间20111219日,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做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
20089月,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等中国企业将美商务部诉至美国际贸易法院。201010月,美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认定美商务部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采用替代国方法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存在双重救济,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20101129日,美商务部不服美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将该案上诉至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美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辩意见。
另外,在中方将美方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于2011311日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DS379案)违反世贸规则。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该负责人表示,尽管该案诉讼法律程序尚未完结,但中方希望美方能够遵守法律和规则,尊重美国司法判决,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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