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哥伦比亚海关对来自中国和巴拿马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强制提前申报事
文档日期:2005年03月28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28日传真悉。
一、根据哥伦比亚海关和税务总局第01513号决定,仅对来自中国和巴拿马的电池、电脑显示器、打汁机、电熨斗和部分纺织品实行强制提前申报措施。
哥海关采取的其他类似措施:进口到MAICAO特区(哥伦比亚北部一个小城市,重要的进口商品集散地,进口商品运出时完税)的商品,无论来源地均实行强制提前申报。
二、据向哥海关和税务总局了解,哥方采取该措施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打击走私行为。
三、哥方上述决定将于4月1日生效。已有一些进口企业反映遇到的困难,主要是在中国出口企业协助提供相关文件方面。根据该决定,需要提供出口文件,进口商无法向我出口商解释需要什么出口文件。
据向哥海关总局了解,哥海关要求进口商提供的文件是由我海关出具证明商品来源、数量、金额等出口相关信息的文件。
以上特报。
驻哥伦比亚使馆经商参处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