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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有关纺织品标识的规定

文档日期:2005年06月13日 | 作者:翟嘉 | 文档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据我驻克罗地亚使馆经商参处消息,目前在克罗地亚市场上有不少中国纺织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主要包括:标识内容与产品不符、标签印制不好、易褪色等。根据有关法律,如市场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市场检察官有权进行罚款、没收等处罚处理。请各公司在向克罗地亚市场出口纺织品时注意遵守如下规定:
    在克罗地亚销售的进口纺织品必须带有以下标识:缝制标签;悬挂标签;尺寸号。具体规格如下:
    缝制标签--布料成分(百分比),保养方式,商标尺寸号。采用亮面丝绸材料(ATLAS绸料),作为标签布,将标识内容用绣机绣制或用抗化学剂和热水的颜料印制在标签布上。缝在侧面现眼处。
    悬挂标签--需包含上述缝制标签的所有内容,印制在卡片上用绳带悬挂。除了前面所述内容,还必须包含商品的原产地、生产商和进口商尺寸号。
    尺寸号--可以挂在缝制标签和悬挂标签商,也可以专门缝在现眼的地方。用绣机绣制或用抗褪色颜料印制,永久性的制在服装上。美国尺寸号或者欧洲尺寸号(字母)都必须用数字标明,例如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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